12月5日21时许,青铜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铝厂长滩路路段开展集中夜查,执勤交警对驾驶人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检测棒爆闪并发出“对不起,您喝酒了”的语音提示。民警告知梁某,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结果为“45mg/100ml”,梁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“四个人喝了一瓶白酒,我还睡了两个小时,酒精早挥发掉了吧?”驾驶人梁某疑惑说。
执勤交警告诉梁某,酒精在血液中的代谢时间取决于饮酒量和个体差异,作为驾驶人要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。
经查,当日17时许,梁某与三位客户在铝厂一家饭店吃饭,席间要了一瓶白酒,四人共饮。19时许,饭局散场,梁某在自己的车上睡了两个小时后,自我感觉已经清醒,便驾驶小轿车前往吴忠,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查获。
目前,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交管部门对梁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,并处两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(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秦少峰)